这里提到的关于葡萄园的比喻见《马太福音》第二十章第三十三节至第四十一节,《凶恶园户的比喻》:“你们再听一个比喻。有个家主,栽了一个葡萄园,周围圈上了篱笆,里面挖了一个压酒池,盖了一座楼,租给园户,就往外国去了。收果子的时候近了,就打发仆人,到园户那里去收果子。园户捉住仆人,打了一个,杀了一个,用石头打死一个,主人又打发仆人去,比先前更多,园户还是照样对待他们。后来主人打发自己的儿子到他们那里去,意思说,他们必尊敬我的儿子。不料,园户看见他儿子,就彼此说,这是承受产业的人,来吧,我们杀了他,占了他的产业。他们就捉住他,推出葡萄园外,杀了。园主来的时候,要怎样处置这些园户呢?他们说,要下毒手除灭那些恶人,将葡萄园另租给那按着时候交果子的园户。”
“我们的所作所为也是这样,”聂赫留朵夫想,“我们活在世界上抱着一种荒谬的信念,以为我们自己就是生活的主人,人生在世就是为了享乐——这显然是荒谬的。”其实,我们是按某人的意志为着某种目的而被派到世上来的,可我们却断言,我们只是为自己的快乐而活着。我们显然不会有好下场的,就像那些不履行园主的意志的园户一样。主人的意志就表现在这些戒律里,人们只有履行这些戒律,人世间才会建立起天堂,人们才会得到最大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