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什么是 个人账户家庭共济吗? 怎么办理吗? 一起来看看吧 医保个人账户提供人应为我市(含四县一市)正常参保人员,家庭成员特指提供人的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个人账户使用人应为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且待遇状态正常的人员。 家庭共济可用于使用人的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政策范围内按规定由个人自付的费用,以及各级医保部门规定的可由个人账户支付的其他费用。 使用人仅在合肥市(含四县一市)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住院、普通门诊、门诊特殊病、职工生育等医药费用结算,或缴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无个人账户或账户余额不足时,将启用已建立共济支付关系的提供人个人账户资金支付符合规定的费用。 关注“合肥医保”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服务大厅】-【进入大厅】,跳转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合肥专区。 在合肥专区【其他业务】栏中点击【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按照指示填写个人信息及相关附件信息后,点击提交,即可完成绑定。绑定后即可通过职工个人账户家庭共济缴费。 第一步 关注“合肥医保”公众号,进入公众号后点击【服务大厅】-【进入大厅】,跳转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合肥专区。 第二步 在【参保缴费】栏中点击【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选择缴费年度(如2024年度参保缴费),点击下一步。 如职工个人账户未绑定家庭成员,需在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合肥专区【其他业务】的【个人账户共济家庭成员绑定】中操作完成后方可按上述程序进行;如家庭成员为合肥市新参保居民应先参保登记再绑定。 第三步 在界面中输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点击【下一步】,自动带出参保人的信息和金额,核对无误后,点击“立即缴费”,即可完成城乡居民个人共济账户缴费。 参保时应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动的,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在新参保地参保缴费。 来源:合肥医保 审核 | 余挺生 责编 | 王凯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