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酒不醉最为高,好色不乱乃英豪。
无义之财君莫取,忍气饶人祸自消。
这段评话,虽说酒色财气一般有过,细看起来,酒也有不会饮的,气也有耐得住的,无如财色二字害事。但是贪财好色的又免不得吃几杯酒,免不得淘几场气,酒气二者又总括在财色里面了。今日说一桩异闻,单为财色二字弄出天大的祸来。后来悲欢离合,做了锦片一场佳话,正是:
说时惊破奸人胆,话出伤残义士心。
却说国初永乐年间,北直隶涿州,有个兄弟二人,姓苏,其兄名云,其弟名雨。父亲早丧,单有母亲张氏在堂。那苏云自小攻书,学业淹贯,二十四岁上,一举登科,殿试二甲,除授浙江金华府兰溪县大尹。苏云回家,住了数日,凭限已到,不免择日起身赴任。苏云对夫人郑氏说道:“我早登科甲,初任牧民,立心愿为好官,此去只饮兰溪一杯水。所有家财,尽数收拾,将十分之三留为母亲供膳,其余带去任所使用。”当日拜别了老母,嘱咐兄弟苏雨:“好生侍养高堂,为兄的若不得罪于地方,到三年考满[2],又得相见。”说罢,不觉惨然泪下。苏雨道:“哥哥荣任是美事,家中自有兄弟支持,不必挂怀。前程万里,须自保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