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门资取得出身(入仕资格)的高官子孙,其入仕的具体办法有两种:一种是通过学馆,也就是充当国子、太学生,业成通过考试后,可以直接参加吏部铨选,也可以参加科举考试。如果能科举及第,可在本荫的基础上,再提高若干个品阶授官;另一种是直接入仕,即按照规定直接担任千牛、进马和三卫的侍卫,这些侍卫本身就是有品级的宿卫官。经过一定年限(劳考)之后,“可随文武简入选例”,到吏部应选,委派担任职事官。
另外,六品以下官吏的一部分子孙,可以通过充任斋郎和品子,上番或纳资一定年限后,也可参加吏部铨选,入流做官。
唐朝通过封爵、资荫、斋郎和品子这样一个多层次的门荫制度,维护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特别是保障了高级官僚、皇亲国戚的世袭政治特权。但值得注意的是,不论是千牛、三卫,还是斋郎、品子,均需经过考试才能做上真正的官,高级官僚子弟科举及第,授官时还给予特别优待。这一方面说明以才学取士的原则已渗透到门荫制度中来,另一方面也为门荫制度的衰落埋下了伏笔。
流外入流制度也是在唐朝形成的。唐代的官吏分为流内官和流外官,流内官是品官,也就是官品令中所列的九品三十阶内的各级官员。流外官一般称吏,是在中央尚书都省和六部及各司中职主文书和从事其他技术性工作、杂务的胥吏,如录事、令史、楷书手、典书、谒者等。唐朝制度,六品以下九品以上子及州县佐史和庶民,可以参加吏部司的流外铨,录取的要求是工书、工计、晓时务,三条中有一优长,即可录用。担任流外官满一定年限后,经过考试合格,参加吏部铨选,可授予低级的职事官或散官,如尚书省二十四司及门下、中书的都事、主书、主事等,这大多是一些掌管各司文案的官员。